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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网上违法贩卖鹩哥八哥 作者:黄航 发表日期:2008-03-21 23:51:11.763 |
“售自家养的鹩哥一只,会吹哨,会说很多话——‘你好’、‘恭喜发财’……年龄1岁,价格2000元。”这是一名男子在网上发布的出售鹩哥的信息。记者与其取得联系后,对方可能是急于“脱手”,三两句下来就同意把价钱降为1500元,并表示可以马上“看货”。 昨天(20日)下午,记者如约找到该男子,这名似乎还是学生的青年提着鸟笼,里面是一只黑色鹩哥。见面后,男子马上将记者带至不远处的胡同里。“街上有警察,躲着点儿。”在一辆汽车的“掩护”下,男子方才放心地让记者“看货”。 “啥违法不违法的,鸟就在这儿,你给钱就拿走。”看到记者有些“犹豫”,男子一个劲儿地“开导”记者。据他说,这只鹩哥是他父亲养的,但其忙于工作无暇照料,他自己又不会养,因此想赶紧转手。最后记者表示需要再考虑考虑,离开了现场。 记者将网上买卖保护动物的情况向市林政稽查大队反映后,工作人员表示,他们之前已经有群众举报的记录,由于网络交易比较特殊,他们还需要研究应对办法,目前稽查大队正对网上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。随后,记者又联系到登出交易信息的网站,据分类频道的客服人员介绍,这些交易信息都是网友自己发布的,与网站无关,即便交易涉及违法,网站也不会去删除信息,除非网友自己申请删除。 据了解,2007年12月17日,调整后的《北京市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首次对外公布,画眉、八哥、鹩哥等7种一直被市民当作“宠物”的外来物种,首次被划入保护动物范围,成为二级保护动物。从今年1月1日起,如果在市场上买卖这些“宠物”,买家和卖家都将被处以罚款,最高金额相当于交易价格的10倍。此前曾有宠物爱好者估计,禁售会使鹩哥和八哥的价格有所提高,鹩哥会在2000元或更多,八哥也要在500元左右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,很多在网上发布出售信息的人都在纷纷降价。 根据有关部门规定,如果市民家中原先就有鹩哥、八哥等“宠物”,可以继续饲养,只要不出售即不违法;若无力饲养可以送人,或送交野生动物保护站。(北京晚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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