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猛禽被定“无罪”放归蓝天

作者:王红梅   发表日期:2008-01-16 22:30:19.207  

  一只啄死信鸽的猛禽,不但得到信鸽主人“赦免”,还被送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妥善安置。记者昨天从浦东新区绿化署获悉,这只“犯罪”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已在14日被放飞。 

  日前,新区绿化署接到巨峰路苏先生电话,反映在他家鸽棚内发现一只猛禽,啄死并吃掉了他饲养的二羽信鸽,苏先生希望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鉴定并处理。 

  工作人员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,了解到苏先生是市信鸽协会的会员,他的鸽棚就建在顶楼的露台上。当天早上,他到鸽棚查看时,一只猛禽钻进鸽棚,把他的两羽信鸽啄死,其中一羽信鸽还得过市信鸽竞飞比赛第二名。 

  随后,苏先生出于保护野生动物的考虑,拨通浦东绿化署电话,要求对该野生动物进行救护。 

  在顶楼露台的笼子里,工作人员看见这只“闯祸”的大鸟。经鉴定,该鸟为燕隼,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主要以小鸟和昆虫为食。工作人员表示,为慎重起见,燕隼被送到浦东新区野生动物救护点饲养观察。14日,状态良好的燕隼重获自由,被放飞在天空。(新闻午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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